发布时间:2018-04-29 22:42:48编辑:丝画阁阅读(680)
清朝一个七品知县,状告全体官员,最后全体官员求饶
公元1839年,清朝道光十九年,山西省介休县的林知县向山西省告发了一些列官员腐败行为。
这位林知县所告的不是一般的小官,也不是一个两个,他所要举报的几乎牵扯到整个山西官场的主要官员,而且还牵扯到了朝廷中的大学士汤金钊和尚书隆云章。
这个案子实在太大了,涉案官员的级别之高,人员范围之广,一旦惊动了朝廷,会引发官场大地震。
山西省藩台张澧中接到举报之后吓出一声冷汗,这个林知县非常精通官场之道,他所采用的朝廷的正式公文,藩台衙门是不敢私自扣压的,而且这里面材料证据非常充足,根本就无从抵赖。
张澧中只能向巡抚大人杨国桢报告,请问他怎么处理这件事情。实际上,林知县所举报的人,张澧中和杨国桢都在名单之中。
那我们来看看这个林知县所举报的是什么内容。他说,每次钦差大臣到我们山西省来,就比如汤金钊大学士和尚书隆云章,他们来了之后,我们山西省就会向藩台衙门借两万两银子作为招待费,事情结束之后再向下级单位府、县层层摊派,最后落到老百姓头上。但是这个他们最后摊牌出来的数目却远远超过两万两,能达到三到五万。首先一点,两万两的招待费已经算是天价了,吃什么饭要用得着两万两银子?那么剩下的钱是不是就被钦差大臣给吞掉了呢?还有省里摊牌收上来最终是三到五万,那么多出来的几万两是不是又被省里的张澧中给贪墨了呢?
根据当时的购买力来说,三万两银子能够在江南买好几百栋小别墅了。所以,可以想像一下,这个数目是多么惊人。如果朝廷查下来的话,重则杀头,轻则至少罢官。所以说,这位林知县所举报的东西从法律本身来说是非常正确的事情。
但是实际上事情远远不是这么简单的。在当时来说,林知县的举报应该是奇葩行为,为什么?因为全天下都知道这个事情,根本就不需要林知县来举报。不要说山西省,就是浙江、湖北、山东,乃至全天下的十八省全都是这么做的。这是大家约定俗成的东西。所以,林知县举报的东西法理上正确,情理上却令官员们不能接受。钦差大臣来了你不招待,那么,你今年的考核怎么办?难道要等他参你一本让你撤职吗?省里没有好果子吃,难道还会给府里、县里好果子吃吗?搞不定钦差大人,大家全部都吃不了兜着走。所以,孝敬好钦差,是权利更是义务。
问题的关键就是皇上他老人家不知道这件事情,也不能让他知道。现在这个林知县要给他捅出来,怎么办?
只能找林知县来协商,必须要摆平。巡抚杨国桢经过研究调查之后,才发现,实际上错根本就不在林知县这一边,而在于张澧中。
原来这位林知县的官位被张澧中给搞掉了。事情是这样,张澧中派了个姓虞的到县里去调查,林知县非常懂规矩,要什么给什么,要钱给钱,要女人也给他办好,临走还给他把腰包撑满。按理说林知县做人很到位了,没想到这个姓虞的回去之后,反而跟张澧中打小报告,让张澧中告他一状,最后把林知县的官位给搞掉了。
林知县为了报仇,就把整个山西省的事情全捅出来。
于是巡抚杨国正出面,让张澧中这个山西省的二把手向林知县低头认错,并且花一万两银子买断林知县的告发材料,再把林知县在任期以内的亏空全抹平。这才将事情全摆平。
这件事情被吴思的《潜规则》一书收录。吴思通过这些事情最后告诉大家在中国古代社会,明文规定的法律法规并不能组建成真正的社会秩序。真正主导生活的实际上是那些灰色的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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