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安易持,其未兆易谋,其脆易破,其微易散。
严可均曰:“其脆易破”,河上作“其膬”,王弼作“易泮”。
罗振玉曰:“易泮”,景龙、御注、景福、敦煌庚、辛、壬诸本均作“破”。
武内义雄曰:敦、遂二本“脆”作“毳”。
谦之案:范本“脆”作“◆”,“破”与傅本作“判”。范曰:“判,分也。王弼、司马公同古本。”是范所见王本作“判”。“泮”“判”字通。遂州、邢玄、磻溪、楼正、柰卷、河上、严、顾、赵及治要引均作“破”。又“脆”字,敦、遂二本作“毳”。释文曰:“河上本作膬。”又七十六章“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”,遂本作“柔毳”。“脆”即说文“◆”字。一切经音义卷十四引说文“◆”作“小耎易断也”,卷三十二引作“少肉耎易断也”,与二徐本及玉篇引均合。惟卷三引有“或作膬”三字,田潜说文笺卷四以为是“○”为“◆”之或体。二徐本“膬”训“耎易破也”,别为一字。周礼释文谓字书无“◆”字,但有“膬”字。李善于魏都、七发分引此二字,固可证有“◆”字。慧琳引“或作膬”,尤足证“◆”“膬”为一字。玉篇“◆”“膬”音训相同,亦是一证。惟“脆”当从范本作“◆”,作“脆”俗。“毳”,当从古文作“膬”。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五引古 老子 (《老子道德经校释》人物)正作“◆”。
为之于未有,治之于未○。
罗振玉曰:敦煌庚本“于”下有“其”字。
谦之案:贾谊新书审微篇引老聃同此石。傅、范本两“于”字并作“乎”,史记 苏秦 (《老子道德经校释》人物) (《老子道德经校释》人物)传引“于”并作“其”,下并有“也”字。吴志孙策传引同敦本。严遵本二“于”字并无。
又大田晴轩曰:“尚书周官:‘制治于未乱,保邦于未危。’王西庄后案以为用此章之语。”又案景龙、罗卷、柰卷“乱”均作“○”,俗字。案字鉴四:“乱,说文从乙从○。俗作○。”
合抱之木,生于毫末;九层之台,起于累土;
罗振玉曰:“层”,敦煌庚本作“成”,辛本作“重”,壬本作“曾”。
谦之案:类聚八八引首二句,六二引下二句,均同。“毫”,庆阳、罗卷、柰卷、高翿、傅、范均作“豪”。傅“抱”作“袌”。又“层”,傅、范作“成”,遂州、严遵作“重”。说文:“层,重屋也。”吕览音初篇“有娀氏有二佚女,为之九成之台”,高注:“成犹重也。”又尔雅以丘一重、再重为一成。楚辞九问:“璜台十成。”十成即十重也。成、层、重义同。
高亨曰:“累”当读为蔂,土笼也。起于累土,犹言起于蒉土也。淮南子说山篇“针成幕,蔂成城,事之成败,必由小生”,高注:“蔂,土笼也。”字亦作“虆”。 孟子 (《老子道德经校释》人物)滕文公篇“虆梩而掩之”,刘熙注:“虆,盛土笼也。”(音义“虆”或作“蔂”)字又作“螺”。越绝书:“越人使干戈人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