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秦楚之际诸侯王秦制,侯以下二十等爵,罢封建。
秦制,爵二十等以赏功,二十彻侯(彻侯金印紫绶,功大者食县,小者食乡、亭,得臣其所食吏民。後避汉武帝讳,乃改曰通侯,或曰列侯),十九关内侯(虽有侯号而居京畿,无国邑。时六国未平,将帅皆家关中,故以为号。刘昭曰:
“关内侯无土,寄食在所县,民租多少,各有户数为限。”如淳释曰:“列侯出关就国。侯但爵其身,有家累者,与之关内之邑,食其租税。”又有伦侯,建成侯赵亥、武信侯冯无择是也。但有封名,而无食邑),十八大庶长(刘昭曰:“自左庶长以上至大庶长,者将军也,所将庶人更卒,故以为名。大庶长即大将军也,左右庶长即左右偏裨也),十七驷车庶长(言乘驷马之车而为众庶之长),十六大上造(言皆主上造之士),十五少上造,十四右更(言主预更率,部其役事),十三中更,十二左更,十一右庶长(言为众列之长),十左庶长,九五大夫(大夫之尊者也。刘昭曰:”自公七至五大夫,皆军吏也。”)八公乘(言得乘公家之车也。刘昭曰:“自吏民爵不得过公乘,则公乘者得贳与子君若同产。
然则公乘者,军吏之爵最尊者。”),七公大夫(与下同),六官大夫(加官者,示稍尊也,亦谓之国大夫),五大夫(列位从大夫),四不更(言不预更率之事),三簪